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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行政审批一览表  

行政审批一览表

作者:admin 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8-28 

 
东台市行政审批(服务)项目一览表
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(工作日、月) 收费标准
法定时限 目前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收费项目 规定标准 目前执行标准 承诺执行标准 收费依据



275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(填写登记表) 1、工商部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(技改项目除外);2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及镇政府核查意见;3、建设项目预审意见表及基层环保所核查意见;4、市发改委备案通知或前期工作通知(新上项目)、市经贸委备案通知(技改项目);5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 受理-审核-审批 15日 1日 即办        
276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(编制报告表) 1、工商部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(技改项目除外);2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及镇政府核查意见;3、建设项目预审意见表及基层环保所核查意见;4、市发改委备案通知或前期工作通知(新上项目)、市经贸委备案通知(技改项目);5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 受理-审核-审批 30日 4日 4日        
277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(编制报告书) 1、工商部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(技改项目除外);2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及镇政府核查意见;3、建设项目预审意见表及基层环保所核查意见;4、市发改委备案通知或前期工作通知(新上项目)、市经贸委备案通知(技改项目);5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 受理-审核-审批 60日 4日 4日        
278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(需报上级审批) 1、工商部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(技改项目除外);2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及镇政府核查意见;3、建设项目预审意见表及基层环保所核查意见;4、市发改委备案通知或前期工作通知(新上项目)、市经贸委备案通知(技改项目);5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 受理-审核-上报   7日 3日        
279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验收 1、申请验收报告;2、验收申请表(书);3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验收监测报告;4、环评审批文件;5、环境监察现场核查监察记录;6、项目建设情况汇报(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总结);7、立项报复;8、环保管理制度;9、事故应急预案;10、涉及“危险废物”的单位还需报送下列资料:a、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证明、委托处理协议及转移联单;b、副产品销售合同,销售发票复印件,副产品质量标准,接收单位使用说明。 受理-现场验收-审核-审批 30日 20日  15日        
280 餐饮、娱乐服务业环保审批 1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;2、企业名称核准证明;3、“三废”治理方案。 受理-审核-批准 5日 3日 3日        



281 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(初审) 1、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(附电子版);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3、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4、满足许可证申领条件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;5、已有或者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; 6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它相关要求。 受理-审核-上报   7日 5日        
282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许可(初审) (一)初次申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、《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、转移申请表》;2、《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实施方案》;3、危险废物接受单位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正本复印件,交验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副本核对。4、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近期的《排污申报登记表》,经审批的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或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》。5、转移危险废物须提交查验承担运输作业工具的《危险品准运证》及承担运输作业驾驶人员、押运人员的相关证件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再次申请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、《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、转移申请表》;2、《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实施方案》;3、以往交换、转移、处置或利用危险废物的总结。 受理-审核-上报   7日 5日        
283 排放污染物许可 1、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(一式两份);2、环评报告书(表)及审批材料;3、环境保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竣工验收合格材料;4、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;5、排污申报登记材料;6、大队、各中心环保所初审意见;7、换证单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须提供原许可证,由发证单位收回。 受理-审核-审批 15日 7日 5日        
284 排放污染物许可(需上报上级办理) 1、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(一式三份);2、环评报告书(表)及审批材料;3、环境保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竣工验收合格材料;4、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;5、排污申报登记材料;6、大队、各中心环保所初审意见;7、换证单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须提供原许可证,由发证单位收回;8、单位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。 受理-审核-上报   7日 5日        
285 敏感区建筑夜间施工许可 1、建设工程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;2、在所辖基层环保所填写申请表;3、规划建设局审核确定是否确需连续施工;4、市政府重点工程证明材料。 受理-审核-审批 1日 1日 即办       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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